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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然人基础信息报告

日期:2018-09-09 15:32:27 / 人气:242 / 访问量:242

  【事项描述】

  负有纳税义务的中国公民、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地区人员(简称自然人),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基础信息。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。

 

  【报送资料】

序号

材料名称

数量

备注

1

《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(B表)》

2

 

2

居民身份证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原件及复印件

1

任职、受雇的外籍人员护照和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原件及任职证书或者任职证明

履约的外籍人员护照和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从事劳务或服务的合同、协议原件

  【办理渠道】〔办理地点、办理时间、联系电话〕

  1.办税服务厅

  2.网上办税服务厅、自助办税终端

 

  【办理时限】

  资料齐全、符合法定形式、填写内容完整的,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。

 

  【办理结果】

  税务机关反馈《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(B表)》。

 

  【纳税人注意事项】

  1.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。

  2.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,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。

  3.未及时报告变更信息的自然人,将会影响个人所得税申报、中国居民纳税人身份确定和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等事项的办理。

  4.办税服务厅地址、电子税务局网址,可在市局门户网站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。

 

  【政策依据】

  1.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

  2.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

  3. 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1号)

 

https://www.chongmingyuanqu.com/bszn/qycwdl/19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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