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准予免税购进出口卷烟证明》开具
日期:2018-09-09 11:38:11 / 人气:212 / 访问量:212
【事项描述】
卷烟出口企业向卷烟生产企业购进卷烟时,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《准予免税购进出口卷烟证明》。
【报送资料】
序号 |
材料名称 |
数量 |
备注 |
1 |
《准予免税购进出口卷烟证明申请表》及申报电子数据 |
1份 |
应在免税出口卷烟计划内申请 |
【办理渠道】〔办理地点、办理时间、联系电话〕
1.办税服务厅。
2.网上办税服务厅、自助办税终端。
【办事流程】
【办理时限】
税务机关应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(相关资料信息等需进一步核实真实性的除外)。
【办理结果】
税务机关反馈《准予免税购进出口卷烟证明》。
【纳税人注意事项】
1.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。
2.办税服务厅地址、电子税务局网址,可在市局门户网站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。
【政策依据】
1.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〈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〉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