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崇明园区:授权(委托)划缴协议
日期:2018-09-09 23:31 / 人气: / 发布:liuduoxi
【事项描述】
纳税人缴纳税款的方式有:到开户银行缴纳、联网电子缴纳、现金缴纳、银行卡缴纳等等。纳税人需要使用联网电子缴纳的,可以通过与税务机关、开户银行签署授权(委托)划缴协议,实现税款的实时划缴。
【报送资料】
序号 |
材料名称 |
数量 |
备注 |
1 |
《委托划转税款协议书》 |
3份 |
税务机关提供《协议》文本 |
【办理渠道】〔办理地点、办理时间、联系电话〕
1.办税服务厅
2.网上办税服务厅、自助办税终端
【办事流程】
【办理时限】
资料齐全、符合法定形式、填写内容完整的,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。
【办理结果】
税务机关反馈《委托划转税款协议书》及验证结果。
【纳税人注意事项】
1.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。
2.纳税人在办理该事项前,应当先办理完成“1.1.4—004 存款账户账号报告”事项。
3.办税服务厅地址、电子税务局网址,可在市局门户网站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。
【政策依据】
1.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16年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》(财库〔2016〕66号)
2.《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横向联网系统银行卡缴税业务的通知》(税总发〔2014〕73号)